為增進校園健康照護,教育部國教署每年補助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所屬國中小學充實健康中心設備,購置急救、健康檢查及傷病處理設備等,確保校園發生緊急傷病時,學校師長及護理人員可迅速提供必要的緊急處置,降低傷害的影響程度。